本报讯 近日,雅安市宝兴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成功对两起涉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进行磋商。
磋商会上,该局详细介绍了两起涉水案件的案由、案件查办、启动索赔、专家鉴定评估,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及履行方式等情况,赔偿义务人陈述并发表意见。赔偿义务人均表示已充分认识到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性,自愿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积极履行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双方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赔偿协议。
下一步,雅安市宝兴生态环境局将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落到实处,努力营造“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社会氛围。
雅安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鲁妮娜
编辑:郭涵
审稿:程普 白雨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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