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就业创业服务 之常见政策解答——就业促进篇

雅安日报

2021-05-20

一、某单位今年准备开展就业见习,请问需要什么条件,开展了见习就可以申领就业见习补贴吗?

    

答:只要是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各类企事业单位,都可以申请成为就业见习基地,组织开展见习活动。见习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就可以申请见习补贴。具体的见习补贴标准为:市级及以下见习基地每吸纳一人获得的补贴为最低月工资标准(1650元/月)×80%=1320元/月,国家级见习基地和省级见习基地的补贴标准在此基础上分别上浮20%和10%。

        

二、见习补贴可以用于单位的日常开销或购买原物料吗?

    

答:见习补贴必须专款专用(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和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不能挪用其他支出。

    

    

三、见习补贴享受期限有多长呢?

    

答:按照见习协议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见习补贴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申领,申请见习补贴需要什么材料?

    

答:主要途径是可以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柜面申请,也可以通过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线上平台申请。

    

一是需要见习人员身份证或毕业证复印件;二是就业见习协议书;三是单位发放的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

    

五、如果见习期未满,我们就提前留用见习高校毕业生,可以继续申领剩下的补贴吗?

    

答:可以。

        

六、什么是公益性岗位?


答:公益性岗位,是指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由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

    

七、公益性岗位有哪些类别?


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

    

1、公共管理类岗位,包括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残疾人服务等岗位。

    

2、公共服务类岗位,包括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开发的非营利性公共卫生服务、托老托幼、残疾人看护、停车管理、设施维护、保洁、保绿、保安等岗位。

    

3、经市(州)人民政府确定可纳入公益性岗位范围的其他岗位。公益性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

    

八、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有哪些?

    

答: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即城镇户籍人员、符合居住和参保年限条件的城镇常住人员、土地被依法征用达到一定比例以上的农村劳动者中,办理了失业登记且难以实现就业的大龄、残疾、低收入家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乡村困难群体。

     

九、公益性岗位补贴有哪些,标准是多少?


答: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可以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目前雅安市最低工资标准1650元/月执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用人单位为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


十、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补贴期限多长?

    

答: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中大龄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有劳动能力)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

    

十一、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补贴到期后怎么办?


答: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稳慎的要求,建立健全公益性岗位退出机制,做好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期满退出的政策衔接和就业服务,确保就业局势平稳和社会和谐稳定。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仍未就业的生活困难人员及其家庭,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十二、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是否可以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


答:企业、社会组织等其他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的50%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部分。

    

十三、哪些人可以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答:本市户籍和在我市常住的外地户籍、劳动年龄内的城乡劳动者可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劳动年龄为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十四、就业登记办理对象有哪些?


答: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从业人员;


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及其雇工;


从事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


从事“互联网+”等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经营者)应为招用的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同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从事个体经营(无雇工情形)、非全日制就业以及“互联网+”等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应自行办理就业登记。

    

十五、办理就业/失业登记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答: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2张免冠2寸证件照。

    

十六、就业/失业登记有哪些办理流程?

    

答: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实行全省通办,线上线下多渠道受理。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选择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

    

也可通过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省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等线上方式申请。

    

劳动者办理就业和失业登记业务后,可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全省公共就业服务网点及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省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等方式查询或下载《就业创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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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瑶

编辑:刘清徐

审稿:程普 唐砚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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