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24日,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例行督察。2021年3月3日,督察组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指出我市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还存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部分突出问题整改还不到位、污染防治攻坚力度仍有不足、生态环境安全存在隐患等4个方面问题。我市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环保委会议等多次专题研究部署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截至2021年12月底,督察组反馈我市的3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28项。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要求,持续推动未完成的8项任务整改落实。
现将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中共雅安市委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0日
雅安市2020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雅安反馈意见共5大类36项问题,截至2021年12月底,已完成整改28项,整改完成率77.8%。
一、思想认识类(12项)
(一)雅安市个别领导干部思想上出现了厌倦情绪、松劲心态,没有深刻认清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不足。雅安市部分部门和县(区)的领导干部在个别谈话中,反映出认识不到位,盲目乐观的现象;在开展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问卷调查中,102人作答,平均分75分,最低分仅为40分,23人在有关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简述题中交白卷,占比22.5%。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1.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调度会议等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1年3月31日,召开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7月14日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传达学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全省长江黄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推进督导现场会精神。
2.以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日常学习培训。2021年3月以来,共举办相关培训8期,培训干部700余人次。
(二)雅安市2019年政务目标考核中,未对县(区)考核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仅对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考核督察问题整改情况,未考核其他市级有关部门。
整改时限:2022年3月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1.2021年9月30日,印发《2021年度县(区)、经开区政务目标考评指标》(雅委目标绩效办发〔2021〕39号),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专项纳入县(区)政务目标考评指标;2021年12月16日,印发《2021年度县(区)、经开区政务目标考评细则》(雅委目标绩效办发〔2021〕55号),将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专项纳入县(区)政务目标考评细则。
2.2021年12月1日,印发《2021年度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森林防灭火党政同责工作考评细则》(雅委目标绩效办发〔2021〕46号),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考评细则。
(三)指标设置不全面,各县(区)实施的2019年度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中,8个县(区)无优良天数指标,3个县无水质优良率指标、2个县(区)未对乡镇考核水质优良率指标。考核不逗硬,雅安市2019年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中,在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排查不到位的情况下,未对各县(区)严格扣分。环境网格化监管责任未落实,市级环境网格化监管考核扣分未应扣尽扣。
整改时限:2022年3月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1.未将优良天数指标、水质优良率指标纳入年度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的县(区)正在研究或起草将两项指标纳入对乡镇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的方案。
2.严格按照《2020年度县(区)、经开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考评细则》(雅委目标绩效办发〔2020〕75号)要求,对县(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完成情况进行扣分。印发《雅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和考核细则》(雅污防攻坚办〔2021〕35号),严格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进行考核。2020年已执行市级网格化环境监管考核,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对相关县(区)进行扣分,做到应扣尽扣。
(四)雅安市河(湖)长制工作要求2020年底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2%、县城80%、建制镇40%,名山区自降标准,将目标确定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县城75%、建制镇30%。
整改时限:2021年5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
名山区已将生活污水处理目标值调整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城85%、建制镇50%。
(五)芦山县西川河双石镇段村级河长巡河频次不够,未发现已长期存在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
1.截至目前,芦山县西川河县级河长巡河12次,镇级河长巡河36次,村级河长巡河212次,发现问题38个已全部整改完成。
2.芦山县完成8个乡镇(街道)村级河(湖)长履职培训,共培训村级河(湖)长41名,发放《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41本;开展2021年河(湖)长制督导检查,对乡镇、村河长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双石镇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投运。
4.双石镇雨污管网工程已于2021年12月完成管网改造。
(六)石棉县大渡河新棉镇段村乡两级河长巡查流于形式,未发现已长期存在的商砼站在大渡河岸线倾倒废渣问题。
整改时限:2021年6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
1.商砼站弃渣问题已在省级例行督察时立行立改,将超出预留场地的固体废物转运至砂厂回收利用,对已回填场地采用防尘网覆盖,并在三级沉淀池边修建单独的废料暂存滤晒区。要求业主对固体废物进行滤晒后转运至砂厂加工回收利用,不得用于回填或外排。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力度,不定期对石棉县商砼站进行排查。
2.已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2020年11月30日将案件移交法制审查,12月8日进行案审,30日下达处罚决定书,31日缴纳罚款41万元。
3.组织乡镇、村河长开展大渡河流域“四乱”问题全覆盖清查,并建立台账。大渡河县级河长强化督促问题整改,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已约谈大渡河新棉街道安靖社区段乡村两级河长;2021年4月16日,组织乡镇、村河长开展巡河履职培训。
(七)四川汉源工业园区水气土协同预警体系建设项目使用中央专项资金2000万元,但项目管理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建设目标的可达性不强,绩效目标的可考核性不强,建设方案未开展专家评审;建设进展滞后,原定于2019年12月底前建成,截至2020年11月下旬部分主要设备仍待安装。
整改时限:2021年6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
1.印发《水气土协同预警体系建设项目工作联系机制》,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业园区内管网建设、指挥中心建设、内部软硬件设备建设、视频采集工作已全部完成。完成空气站调试,小万平、万里桥地表水站、万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上游及下游地表水站的安装/采水及性能试验,企业内部主要设备完成安装调试,数据已经上传到平台。该项目于2021年5月15日开始试运行,并且在6月25日通过初验。
(八)雅安市雨城区城镇基础设施YC-1项目配套拌合站涉嫌私设暗管排放生产废水,网格内已长期存在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属地网格均未主动发现并上报问题。
整改时限:2021年7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
1.已拆除该搅拌站。
2.已立案查处完毕。配齐了乡镇、村网格员,全区共有网格员184人。开展网格员集中培训,明确网格化监管责任,确保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置。
(九)峨汉高速和个别地方交通道路建设项目部分标段未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要求,网格内已长期存在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属地网格均未主动发现并上报问题。
整改时限:2021年10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
1.已对峨汉高速项目各类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四川中达信通实业有限公司汉源分公司砂石加工厂违反“三同时”行为已立案处罚:2021年1月25日将案件移交法制审查,1月25日进行案审,2021年3月1日下达处罚决定书,共计缴纳罚款53万元。目前,该砂石加工厂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要求配齐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并已取得第三方机构验收合格报告。
2.属地乡镇均已完成网格员配置。
3.汉源县生态环境局和汉源县水利局要求峨汉高速汉源段各分部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截至目前,峨汉高速汉源段9-2分部、12分部、14分部、15分部已增加污水处理器和砂石分离器等设备设施,10-2分部增加喷淋设施;峨汉高速2标段8分部、9-1分部、9-2分部、10-1分部、10-2分部、11分部、12分部、13分部、14分部、15分部均已完成设备设施的配套。
(十)名山区水碾坝枢纽高架桥下违规堆放约300立方建渣,网格内已长期存在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属地网格均未主动发现并上报问题。
整改时限:2021年7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
1.已对当事人进行宣传教育,建渣已全部清理,名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给予了处罚。
2.名山区完善网格体系建设,全区共有网格员177名,并于2021年4月,在全区开展网格化巡查培训。制定名山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考评细则,对镇(街道)网格化工作进行考核。整合各类网格工作,确保每个村(社区)有一名基层治理专干,并逗硬月度绩效考核,目前,基层治理专干已使用网格e通上报发现、处理问题,其他村级社区网格员按照设计的巡查表每月进行至少4次巡查。
(十一)2018年11月,群众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雨城区城后南路32号污水沟直排污水、臭味明显。雅安市上报已完成整改,实施了截污和暗沟改造。督察组抽查发现,污水沟虽已末端截污,但管网破损、污水外漏,未实施暗沟改造,扰民问题历时2年仍未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督察组督办后,3天即完成整改。
整改时限:2021年4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
1.已修复污水管网并将明沟改造为暗沟。
2.已开展回头看,问题点位未发现污水溢流。
(十二)部分群众身边的油烟、噪声扰民问题较为集中。本次督察受理有关雨城区第一江岸、假日广场的油烟、噪声扰民投诉共13件,因解决不够彻底,投诉持续多日。
整改时限:2021年8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
1.2020年12月20日,印发《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噪音扰民整治实施方案》,市公安局雨城分局会同区城管执法局、青江街道办、汉碑社区及第一江岸物业商管,对第一金街所有商铺安装隔间棚。组建夜间巡查组,出动警力400余次,开展巡查200余次。针对假日广场老年人聚集活动产生噪音问题,民警已暂扣音响,并责令写下保证书,目前,假日广场高音喇叭扰民行为已停止。截至2021年9月初,在第一金街和假日广场开展环保宣讲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核查处置举报信息30余条,下发整改书30余份。市公安局雨城分局已在熊猫大道正黄二期(熊猫夜市)、第一江岸(第一金街)两个点位安装四台分贝仪,对噪音音量进行检测。
2.2021年6月15日,雨城区第一金街专用烟道改造主体工程基本完工。7月1日,四川同一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第一江岸餐饮商家油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1#-3#排气筒油烟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类(12项)
(十三)雅安市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覆盖不全、雨污分流改造不彻底,导致雅安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浓度普遍偏低,化学需氧量普遍在20至80毫克/升之间,且雨污混排、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比较突出。经督察组逐一核查前期掌握的11个城区雨污混排口,发现均未完成整治。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整改进展:第一条整改措施逾期,其余达到序时进度
1.正在开展污水管网排查,同步整改。名山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进水化学需氧量2021年年均浓度为93.8毫克/升(本条措施整改时限为2021年12月)。
2.已完成经开区滨河东路污水处理厂公交站附近3个雨污混排口整治。
3.2020年6月完成城区127公里雨污管网普查;实施名山区排水管网清淤检测及修复改造工程,截至目前,已完成污水管网清淤检测14.5公里、管网紫外光固化整体修复1380米、管网局部修复完成133处、检查井井室修复47座、支管开挖修复7处、改造检查井117座;制定《雅安市名山区城区污水分片区整改攻坚方案》,集中对重点单位、小区、商家、住户实行专项雨污分流改造;完成100余个单位小区的雨污分流改造、主管网40余个混接点位改造;完成民生桥至新桥右岸截污管道建设310米并截污;完成名山河吴理真桥头、名山区望月街三汇市场外雨污管网问题改造;完成雅安监狱、戒毒所截污;完成大板桥头沿线老旧小区的雨污管网改造,完成新东街污水主管埋设,正开展平桥街雨污管网改造;完成彩虹桥头沿线部分老旧小区雨污管网改造,正开展西大街雨污管网改造工作。
4.建成区范围内管网建设已纳入雨城区污水提质增效项目,并完成管网建设。
(十四)现场调查群众来电来信举报荥经县、芦山县生活污水直排点12个,发现情况属实。
整改时限:2021年4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
荥经县、芦山县12个生活污水直排点位已完成整改。
(十五)随机抽查发现12个乡镇污水治理设施均存在停运或进水浓度低等问题。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1.针对雨城区晏场镇严桥污水处理站进水浓度问题,已完成农户雨污分流改造。雨城区周公山镇场镇污水管网已完成整改。雨城区望鱼镇望鱼村污水处理站、景春污水处理站管网已纳入雨城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目前正在图审阶段。
2.名山区马岭、新店污水处理站已建成投运并全部移交弘润公司专业化运行管理;新店镇场镇老街污水管网已完成建设。
3.芦山县双石镇污水处理设施、双石镇周家山、龙门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进水浓度低问题已完成整改。
4.2021年灵关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为100.258毫克/升,已完成整改。
5.汉源县于2021年7月前完成现有管网检修,九襄镇人民政府、东风路、交通北路等重要点位污水已接入梨花大道管网,新建干沟污水管网2km,2021年10月底,完成新建污水主管网约10.35km。九襄污水处理厂进水量由约2000m³/天提高至约5000m³/天,进水浓度(COD值)由约20毫克/升提升至约80毫克/升。
(十六)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雅安市57个建制镇中,仍有19个未建成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占比33.3%。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
1.2020年12月建成石棉县安顺场镇、美罗镇污水处理站,美罗镇污水处理站、安顺场镇污水处理站分别于2020年12月、2021年6月移交县润泽供排水公司运营。
2.名山区车岭镇、前进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运。
3.芦山县大川镇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投运;太平镇污水处理设施已完成厂区建设,污水管网4.6公里已全部完成并进水运行。
4.天全县小河镇、思经镇、仁义镇、喇叭河镇、新场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运。
5.汉源县富庄镇、皇木镇、宜东镇、乌斯河镇、唐家镇、清溪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运。
6.荥经县荥河镇、牛背山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运。
(十七)大兴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未完成系统整治,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的进水浓度较低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时限:2021年6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
大兴生活污水处理厂2021年进水化学需氧量年平均浓度为114.83mg/L。
(十八)牛背山镇集中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仍在前期工作阶段。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
牛背山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试运行。
(十九)车岭镇、前进镇集中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尚在主体施工阶段。
整改时限:2021年10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
车岭镇、前进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运。
(二十)雅安市554个行政村中仅31.6%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难以在2020年底完成50%的目标。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
2020年12月底前,全市554个行政村50%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二十一)经开区名山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设计日处理能力1万吨,虽已建成投运,但处理能力与园区发展现状不匹配,现日处理量约1.5万吨,超过设计能力50%,急需提标扩能改造。
整改时限:2022年6月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已完成经开区名山片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扩能改造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正在进行设备安装。
(二十二)《名山河、两合水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要求,2020年底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21年达到Ⅲ类水体标准。因流域内污染源整治不到位,名山河、两合水水质仍然较差,距离完成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名山河2019年度有5个月水质为劣V类,2020年1—10月有4个月水质为劣V类,流域内5个乡镇有3个未建成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两合水2019年度有2个月水质为IV类,2020年1—10月期间水质同比恶化,1个月水质为劣V类、5个月水质为IV类,流域内2个乡镇中仍有1个未开工建设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进展:整改逾期
1.2021年4月20日,印发《关于部分市级河(湖)长职务调整的通知》(雅总河长办发〔2021〕4号)已明确由时任市委常委、经开区党工委书记李东担任名山河、两合水的市级河长。
2.名山区:名山生态环境局已组织人员对两合水、名山河排污口开展常态化巡查48次;目前名山河、两合水流域内马岭镇污水处理站已正常运行,前进镇污水处理站已完成工程验收,百丈镇污水管网已接入成雅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红星污水处理站污水管网建设已完成;制定《2021年度名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完成名山区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制定《名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1年度提升方案》,将名山河、两合水流域20个重点行政村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对名山河、两合水沿河200米以内的养殖户排污口全面实施封堵,建立养殖场(户)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对存栏生猪250头(其他畜禽以猪当量计)以上的养殖场(户),明确监管单位,落实监管责任人。
经开区:永兴片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运,管网覆盖永兴场镇;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治理项目已全部完工,散户治理500户任务已完成;已按照《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实施治理工作,并定期开展抽查检查。
雨城区:完成高腔河流域水环境问题分析和凤鸣、合江污水处理设施灾后修复,目前正常运行;已对辖区内养殖场进行排查,暂未发现养殖场直排行为;草坝镇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投运;雨城区名山河流域19个村中已有12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二十三)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指出,名山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较低。雅安市名山区上报已完成整改,但主动担当不足,未及时全面整治管网,进水浓度低的问题未彻底解决。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期间,该厂共有12个月进水浓度较低;2020年11月14日实时采样监测数据显示,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24毫克/升,不仅远低于督察整改要求的100毫克/升,还低于省岷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30毫克/升,属于典型的清水进、清水出。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进展:整改逾期
1.2020年6月完成主城区127公里雨污管网普查;实施名山区排水管网清淤检测及修复改造工程,截至目前完成污水管网清淤检测14.5公里、管网紫外光固化整体修复1380米、管网局部修复完成133处、检查井井室修复47座、支管开挖修复7处、改造检查井117座;完成民生桥至新桥右岸截污管道建设310米并截污;完成名山河吴理真桥头、名山区望月街三汇市场外雨污管网问题改造;完成雅安监狱、戒毒所截污;完成大板桥头沿线老旧小区雨污管网改造。
2.制定《雅安市名山区城区污水分片区整改攻坚方案》,集中对重点单位、小区、商家、住户实行专项雨污分流改造;完成130个单位小区的雨污分流改造;实施名山管网溯源排查,对城区主要管网雨污混接、错接、外来水等进行详细调查,完成主管网180余个混接点位改造;完成新东街污水主管埋设,正开展平桥街雨污管网改造;完成彩虹桥头沿线部分老旧小区的雨污管网改造,正开展西大街雨污管网改造工作;名山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进水化学需氧量2021年年均浓度为93.8毫克/升。
(二十四)2017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要求,2019年12月底建成雅安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信息平台;雅安市上报已按期建成,但平台数据接入家数仅1家,无法有效发挥监管作用。
整改时限:2021年6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
城市、县城、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已有20座接入雅安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信息平台。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类(3项)
(二十五)名山区徐家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20余户居民的生活污水未妥善收集处置,存在农业种植行为,保护隔离设施有20余处人为破损点,保护区旁的道路雨水沟渠损坏堵塞,存在风险隐患。
整改时限:2021年4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
徐家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农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投运,流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耕地,修复破损保护隔离设施,对保护区沿线的雨水沟渠进行疏通,聘请专人,负责污水处理设备和水源保护区的日常监管。
(二十六)青衣江黄泥岗饮用水水源地原取水浮船于2019年8月因洪灾损毁,目前正在上游340米处新建永久性取水工程,建设进展滞后,尚未申请调整水源地保护区。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
1.已完成取水口建设并调试运行。
2.2021年10月29日,完成专家评审工作;12月31日,上报省政府申请调整水源地保护区。
(二十七)宝兴县陇东镇窑子沟饮用水水源地沉砂池及约1.5公里取水管网因洪灾受损,尚未修复,现使用的黑沟饮用水水源地仍未完成保护区划定工作。
整改时限:2021年9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
窑子沟沉砂池和引水管道修复工程已完工;黑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已完成水源保护区划定及规范化建设。
四、生态保护类(4项)
(二十八)露天矿山应按照“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和绿色矿山建设行业标准,开展生态修复。宝兴县部分露天大理石矿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较为严重。正兴大理石矿作为筹建的绿色矿山示范区,应对照《绿色矿山评价指标》,落实生产场地和运输道路抑尘措施,但场地、车辆未及时清扫冲洗,且采取高空倾倒方式向排土场排土,破坏山体植被;大坪大理石矿水土保持方案自主验收弄虚作假,未建设道路区和开采区截排水沟、未实施道路区植物绿化;锅巴岩沟矿区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不到位,约44万平方米山体挂白;此外,宝兴县3个大理石矿山涉嫌越界开采。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
1.越界开采矿山查处情况:2020年11月以来,宝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对涉嫌越界开采的3家大理石矿山进行调查,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绘。2021年5月25日,对四川汉龙石材有限公司宝兴县白玉沟大理石矿越界开采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罚款168847.35元;对宝兴县永兴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九道拐大理石矿越界开采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罚款77782.77元;2021年6月18日,对宝兴县富豪大花白石材有限责任公司黄店子沟大理石矿越界开采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罚款156361元。2021年1月,宝兴县水利局就正兴大理石矿未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排土问题约谈正兴大理石矿负责人;2021年1月,宝兴县水利局就大坪大理石矿水土保持验收弄虚作假问题约谈大坪大理石矿负责人,并对其水土保持自主验收进行核查,核查结论为水土保持验收不合格。2021年3月,宝兴县水利局委托四川省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对正兴汉白玉渣场进行了测绘,测绘报告显示正兴大理石矿高空排土的弃渣均在弃渣场范围内。2021年3月,宝兴县水利局将大坪大理石矿、四川中环优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管理。
2.宝兴县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在2021年3月制定《宝兴县矿山地质环境与生态修复实施方案》,指导全县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对矿山逐一排查,督促矿山自查,分类细化水土保持、环境影响、矿山地质与土地复垦等具体措施,对短期可以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务求实效,对于需要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督导矿山企业编制“一矿一策”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与整改责任人,有计划、分阶段有力有序推动整改工作,目前38家矿山企业已完成“一矿一策”编制,正在按方案开展生态修复。
3.正兴大理石矿于2021年3月底前完成《雅安正兴汉白玉股份有限公司正兴大理石矿山植被恢复实施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专项整改方案的编制和报备,并启动实施;已督促正兴大理石矿按照《绿色矿山评价指标》落实洒水等道路抑尘措施,在采石场增设雾炮机、喷淋设施和车辆进出场冲洗设施;正兴大理石矿已修筑挡墙2100米,修筑清理截排水沟1650米,修建沉砂池9口、沉淀池3口,植树47000株,播撒草籽800公斤,生产弃渣均通过车辆转运到堆渣场。
4.已督促大坪大理石矿完成矿道路区和开采区的截排水沟建设、道路区植物绿化,目前,大坪大理石矿正在按照水土保持方案逐步完善各项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待完善其余水土保持措施后,开展自主验收和报备。截至目前,大坪大理石矿已修筑挡墙3千米,修筑清理截排水沟5千米,修建沉砂池18口,清理废渣16000方,植树25500株,播撒草籽1000公斤,喷播4000平方米。大坪大理石矿于2021年9月底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按程序网上公示后于2021年11月10日完成自主验收报备。
5.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于2021年3月份编制《锅巴岩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生态修复方案》,锅巴岩沟矿区8家矿山企业(正兴大理石矿、中杨大理石矿、二轻大理石矿、汉龙白玉沟大理石矿、汉龙锅巴岩大理石矿、华东大理石矿、东宝大理石矿、华泰大理石矿)均已编制“一矿一策”整改方案和水土保持专项整改方案,并已启动实施。
(二十九)天全县部分砂石企业违法开采、破坏生态。顺河砂石场采取临时停产应付现场督察、掩盖问题,后续暗查发现,该砂石场在采砂许可证已过期的情况下非法采砂,厂区涉嫌侵占河道,临时用地已到期且未实施复垦。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
1.依据有关规定对11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科级干部7人,科级以下干部4人。
2.对顺河沙场上段和下段河道长约800米,宽约50米河道进行整治,并将侵占河道的砂石料转运,已于2021年4月初恢复河道原貌并设置界桩;完成全县所有已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砂石企业占地范围的复核、复测工作,针对各砂石企业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责令自行整改;对全县砂石企业进行清理排查,建立工作台帐,依照“问题台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已完成顺河砂场厂房、堡坎的拆除工作,临时用地已完成复垦;将顺河砂场涉案人员全部移送起诉。
(三十)天全县柑子村青砂石厂未取得环评批复,但已有开采痕迹。
整改时限:2021年6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
1.已依法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企业已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
(三十一)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要求科学合理、严格控制小水电开发,2020年底前完成小水电问题分类整治。雅安市个别县(区)整改推进缓慢,截至2020年11月24日,仅荥经县就有7个小水电尚未完成整治,其中新庙头道水电站以“技改”为名,另行选址新建项目,现已建成,仍未依法取得用地、环评等手续。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
1.已完成剩余7个小水电分类整治工作。
2.2017年4月,原荥经县环保局已对新庙头道水电站“未批先建”行为进行处罚。2021年3月29日该电站提出行政复议,县司法局按相关程序办理。2021年6月7日,荥经县发出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并恢复原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3.2021年7月10日,荥经县水利局依法强行拆除该电站取水坝及其他取水设施,恢复河道自流。2021年7月29日,荥经县自规局依法启动该电站厂房强制拆除工作,8月8日完成了机电设施厂房全部拆除,8月20日完成复垦。
五、固体废物处置类(5项)
(三十二)应于2022年建成的雅安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尚处于前期准备阶段。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
雅安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已启动建设,项目建设200亩土地开发方案已按程序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目前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已完成,初步设计已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取得批复,完成市、区两级生态环境局备案工作,项目用地征迁工作已完成,场地场平、防护设施安装工作基本完成。
(三十三)经开区雅安市春江化工有限公司在厂区内大量堆存硫化碱渣,雨污分流不彻底,防渗措施不到位,厂界东侧约460米的围墙下方有黑色废液渗出,渗出液呈碱性,硫化物最高172毫克/升,超过《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340倍。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
1.厂区内已建设垂直防渗墙,防止渗滤液进入外部环境。
2.企业已准备转产,主要生产设备正在拆除。
(三十四)石棉县烽火坪废渣场未完全覆盖,雨污管网混接,初期雨水收集池配套管道连接不稳,存在渗漏风险。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
1.2020年11月20日,完成渣场全覆盖;2020年12月20日完成雨污管网梳理,并标识管道介质和流向,完成初期雨水收集池配套管道更换并焊接加固对接口。
2.坚持开展一月一次巡查烽火坪渣场,并建立台账,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
(三十五)四川石棉矿板厂沟尾矿库、后沟尾矿库分别堆存尾渣185.8万方、163.2万方。按照《石棉县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有关石棉尾矿的2个项目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建成,但截至2020年11月21日均未完成选址,板厂沟尾矿库仍有约24万平方米未覆土绿化。
整改时限:2021年9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
1.2021年3月,石棉县委托四川省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板厂沟复垦复绿项目评估,评估结果为危险区不可复绿。2021年6月,委托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对板厂沟尾矿库非危险区编制《石棉县四川石棉矿板厂沟复绿工程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对板厂沟非危险区适宜覆土复绿的区域进行覆土复草工作,截至2021年7月29日,复绿面积约4万平方米,其余较危险区域实施人工撒播和无人机飞播戟叶酸模种子,撒播种子500公斤。
2.2021年4月15日,石棉县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四川省建材工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石棉尾矿库综合利用项目可行性评估。2021年7月7日,评估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评估结果为:“(1)国内外对石棉尾矿资源化利用开展了大量的研究,为产业转化打下了一定的技术基础,但目前没有成熟的、可借鉴的产业化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2)石棉县石棉尾矿技术可行的综合利用途径为经过高温焙烧解毒后制备微晶玻璃、建筑陶瓷和硅酸镁粉体材料及其制品(如隔墙板)等建材。(3)在没有可靠、成熟、经济、安全的综合利用产业化途径以前,石棉县石棉尾矿主要应以安全贮存为宜。(4)石棉县在短期内实现石棉尾矿有效资源化利用尚不现实”。
(三十六)汉源县锦泰唐家镇铅锌矿尾矿库堆存量116万方,按方案应于2020年5月完成覆土复绿,至今仍有约2.2万平米复绿效果不佳。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
1.2021年3月10日,汉源锦泰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完成绿化整改方案制定工作。
2.2021年3月11日至3月14日,架设喷淋水管4250米,修建喷淋水池1个。2021年3月12日至4月1日,运送种植土638吨至坝上用于栽种植物。2021年3月11日至4月5日,在尾矿坝第3至12及子坝坡面按照在需补种的地方挖窝(50cm*50cm*30cm)培土(40kg/窝),栽种爬山虎、油麻藤、花叶蔓、蕨类植物、大杆草等植物共计38000余株,已基本完成尾矿库的复绿。目前,尾矿库坝上植物生长良好,对于未成活的及时补种,确保成活率。
编辑:王茜
审稿:程普 唐砚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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