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印发《雅安市重点项目激励办法》(以下简称《激励办法》),明确2022年,由市财政安排3580万元用于重点项目激励,加快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工作,切实发挥重点项目的支撑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激励办法》明确,重点项目激励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激励范围为争取中省预算内项目、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实施重点项目、承办全省重大项目集中开工、项目储备等工作开展好,以及进入重点项目推进和投资运行“红榜”的县(区)人民政府、雅安经开区管委会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
同时,《激励办法》明确了各项激励的条件、标准和程序,并提出资金使用要求。
雅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宇龙
编辑:高菲菲
审稿:程普 唐砚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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