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草木茂盛,大风天气增多,森林火险等级走高,一些地方的景区也因此而暂停接待游客,表明防火形势不容乐观。
而今,清明又要来临,冒险到野外祭祖上坟的人会增多,为切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各级职能部门都在加强巡查和管控,警方也在严查重处擅自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然而,却有少数人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而行,最终等待他们只有两个字:处罚。
镜头一
烧纸钱求财运
3月22日18时左右,汉源县前域镇千峰村村民康某某,听别人说在要在“前域镇白鹤大桥桥头烧纸钱”方能扭转近期财运。康某某信以为真后,18时许,康某某开车来到前域镇白鹤大桥桥头,用打火机将事先准备好的钱纸点燃焚烧,在纸钱点燃后未烧尽时,怕被人发现,就驾车离开现场。结果,因风大,引燃周边杂草,当地村民及时发现后,很快将火扑熄。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汉源县公安局九襄派出所通过监控追踪,锁定系康某某所为,并将其“请”到派出所,他对烧纸引发火灾一事供认不讳,并表示后悔。九襄派出所依法作出处罚:康某某在明知汉源县人民政府有禁火令的情况下,违规野外用火,其行为违反了《汉源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康某某罚款200元的处罚。
镜头二
烧谷草危害多
3月22日9时许,汉源县前域镇白鹤村村民蒋某某,在白鹤村4组(小地名:望当山)田内挖蒜头。他挖完蒜头后,便将地里的干谷草分为4堆后,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逐一引燃干谷草草堆,而后离开现场。所幸,没有造成相应后果。
蒋某某在明知汉源县人民政府有禁火令的情况下,随意焚烧干谷草,造成现场多处被焚烧的痕迹,其行为违反了《汉源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蒋某某罚款2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清明节即将到来,广大市民要文明祭祀,移风易俗,擅自在野外用火,一旦引发火灾,毁了青山,更害了自己。市民可通过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更为环保绿色的祭扫方式,表达对逝者的思念。
李成伟 雅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彭加权
编辑:高菲菲
审稿:程普 唐砚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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