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雨城区公安分局草坝派出所接到辖区社区工作人员求助,称当地居民发现了“三胞胎”猫头鹰宝宝“落难”了。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在确定发现猫头鹰宝宝的地方没有猫头鹰的母体后,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及时将“三胞胎”猫头鹰宝宝带回派出所照顾,并联系了雨城区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站工作人员。
27日16时许,经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站鉴定,确认“三胞胎”猫头鹰宝宝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经检查,这3只“落难”的猫头鹰宝宝没有外伤,非常健康。随后,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站工作人员将它们带走,表示等它们具备了放生条件后再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醒,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私自捕杀、饲养、贩卖和食用都是违法行为。市民如果发现受伤或者落单的野生动物,先观察、勿触碰,也不可私自救助、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应当及时报警求助或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前来处理。
雅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彭加权
编辑:邵也蘋
审稿:程普 唐砚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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