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关爱未成年人 | 指定监护,保护困境中的“事实孤儿”

雅安日报

2022-08-17

部门联合,保护困境中的“事实孤儿”.jpg

部门联合,保护困境中的“事实孤儿”


日前,记者从名山区法院获悉,8月4日,名山区检察院、区民政局相关人员在名山区法院对一起“事实孤儿”指定监护的案件进行协商座谈,对妥善处理孩子监护问题,保障其生活基本权利等相关事宜进行协调。


红星镇的高某与高某(女)同居期间,于2011年生下一子,取名高某子。2018年,高某因病去世,高某(女)走失至今下落不明。高某子随奶奶生活。2022年6月,高某子的奶奶因病去世后,高某子叔叔等亲戚不愿担任其监护人。


本案中,孩子父亲及爷爷奶奶已去世,母亲下落不明,导致未成年人无人监管和照看,成为“事实孤儿”,生活处于严重危困状态,如何解决孩子生活问题成为当前最重要的事情。会上,名山区法院与检察院、民政局共同探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相关法律规定,共同商讨解决方案。三家单位认为,高某子母亲客观上不具有任何监护能力,且下落不明,在此情况下,高某子实际属于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民政部门作为履行社会保障职责的国家机关,可以作为孩子的监护人。


同时,三家单位对民政部门如何更好更快履行好对高某子的监护权进行了商讨,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步骤。民政部门表示,将依法及时履行监护职责,确保高某子的生活、教育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让高某子健康快乐成长。


下一步,名山区法院将加快落实指定监护的立案、审理工作进度,以最快速度依法及时作出生效判决,切实保护“事实孤儿”的合法权益。


雅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晓明


编辑:刘清徐

审稿:程普 高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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