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醉驾入刑后,“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成为广大司机的共识。可有少数人我行我素,不当回事。酒后,抱着侥幸,仍然开车上路,一旦被查到,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日前,成雅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就通报了2起酒驾违法行为,其中一起涉嫌醉酒驾驶。
案例一
嫌朋友开车技术差 男子酒后仍开车
8月13日晚22时50分左右,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四分局一大队民警,在成雅高速公路名山收费站对车牌为川TJX***车辆例行检查,司机打开车门时,车内飘出了一股浓浓的酒气。
民警对司机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经查,华某和朋友一起吃晚饭时喝了酒,饭后华某感觉自己还很清醒,因为要跑高速,觉得朋友开车的技术不行,坚持要自己开车。
目前,华某涉嫌醉驾一案正在侦办中。一旦锁定,华某将付出沉重代价: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二
酒后开车遇检查 途中换人被识破
8月14日晚11时左右,成雅高速民警在开展勤务时发现一辆车停在收费站内,民警立即跑步过去查看,当问及谁开的车时,孔某称自己没有开车,但听民警说要调取卡口照片后,孔某突然改口承认是自己开的车。民警对孔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66mg/100ml。
经查,孔某当晚吃饭时喝了2杯白酒,因酒后与妻子吵架,原本说好由妻子开车,妻子一气之下不开了,孔某只好自己开车上路。即将驶出收费站时看到有民警检查,他“急中生智”,停车换人“顶包”。
民警介绍,孔某将面临罚款19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同时机动车驾驶证被扣12分。
高速公安民警提醒,酒后驾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共同维护安全文明的交通秩序,千万不能心存侥幸、知法犯法。
赵洪 雅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彭加权
编辑:刘清徐
审稿:程普 高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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