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疾控疫情防控提示(8月22日)

雅安疾控

2022-08-22

8月21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60例(海南232例,西藏55例,陕西16例,重庆11例,广东9例,福建8例,四川4例,新疆4例,内蒙古3例,甘肃3例,山西2例,浙江2例,河南2例,湖南2例,辽宁1例,上海1例,安徽1例,江西1例,湖北1例,贵州1例,云南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464例(海南535例,西藏494例,新疆189例,陕西73例,青海64例,河南16例,广东11例,重庆11例,湖北10例,甘肃8例,江西7例,兵团7例,河北6例,黑龙江6例,四川5例,安徽4例,广西4例,云南4例,辽宁3例,上海3例,浙江2例,内蒙古1例,贵州1例)


四川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例(成都3例,其中1例为既往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南充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例(在成都)。


市民要密切关注西藏自治区、海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陕西省西安市、商洛市、渭南市、铜川市,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云南省昆明市,江西省鹰潭市、重庆市沙坪坝区,甘肃省等地疫情动态。


重要提示

01


在继续落实对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分以下四个层次开展对外省来(返)雅人员的排查管控。


①加强对有西藏自治区旅居史的来(返)雅人员排查管理。对近7日内有西藏旅居史的人员,抵川当日始实施7天集中隔离,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 由入川首站市(州)负责,统筹资源,严格落实7天集中隔离措施。


②对近7日内有海南省旅居史的来(返)雅人员,抵川时落实闭环转运,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采取3天3次上门核酸检测,第三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


③对近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陕西省西安市、商洛市、渭南市、铜川市,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云南省昆明市,江西省鹰潭市旅居史的来(返)雅人员,抵川当日始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采取3天3次上门核酸检测,第三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


④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来(返)川人员,落实“入川即检”,实施3天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02


对近7日内有南充市顺庆区、嘉陵区、高坪区旅居史的人员,自抵达时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3天3次核酸检测。


03


近7日内有四川甘孜州旅居史的人员,尽快就近做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外出,不聚集。


04


所有经航空、铁路、公路来(返)川的人员抵川时,严格落实先查验天府健康通“风险城市旅居史”,再扫“入川码”。


专家提醒

来(返)雅前需登记报备


近7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雅人员,应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登记报备。


履行个人疫情防控法定义务


瞒报谎报涉疫信息、逃避核酸检测、不配合防控措施等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主动落实“入川即检”工作


公众要重视个人防护、避免人群聚集、关注疫情动态,坚持不去有本土疫情的地区,来(返)川主动配合“入川即检”工作。如近期有相关地区旅居史或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红码”人员就地等待转运。


如健康码变“黄码”,一要立即主动向属地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管理。二要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三要及时到“黄码”人员核酸检测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其他检测点不检测“黄码”人员。若您已在封闭管理区内,就在封闭管理区内完成核酸检测。


重点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快递配送员、出租车司机等流动性较高的重点人群要强化核酸检测力度。高速路口卡点严格扫码、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民宿、网约房、酒吧、歌舞厅、洗浴场所、棋牌室(麻将馆)、网吧、电子游艺厅、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十类重点场所要严格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发现健康码异常(红码、黄码、弹窗)或“四川天府健康通”显示有风险城市旅居史,应限制其进入上述重点场所(弹窗人员可进入民宿、网约房),并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社区(村)。


旅游景区、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影院剧场等文旅场所和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宗教寺庙、餐饮场所、物流快递等人员密集场所均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亮码和扫码通行要求,以及通风换气、清洁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


落实入境人员管理措施


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期间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编辑:王茜

审稿:程普 唐砚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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