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开始缴纳,个人缴费标准为两档,一档350元/人、二档450元/人。
参保范围为具有雅安市户籍人员(除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所有人员)、非本市户籍在雅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取得了本市居住证的市外户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特困人员(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孤儿)按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标准第一档给予全额资助,也可个人按100元补差缴纳二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对象按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标准第一档的75%给予资助(262.5元/人),个人需缴纳87.5元,也可按187.5元补差缴纳二档。已稳定脱贫人口按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标准第一档的50%给予资助(175元/人),个人需缴纳175元,也可按275元补差缴纳二档。
同时,缴费渠道分为线上线下,线上渠道可以通过微信缴费、支付宝缴费、“天府通办”APP缴费、手机银行、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等方式。线下缴费渠道有银行网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税务窗口缴费。
此外,首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需先向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市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并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要注意的是,参保人缴纳居民医保费后,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暂停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雅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郑瑶
编辑:刘清徐
审稿:程普 唐砚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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