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道,是指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1月29日下午5时过,记者在雨城区雅州大道504号附近一通道处看到,通道上立着一块“消防通道,禁止占用”的警示牌,可在通道上、警示牌旁,却被一辆小车占用了,让“消防通道,禁止占用”的警示牌形同虚设。
雅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彭加权
编辑:卫葳
审稿:程普 高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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