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我市出台《雅安市企业引才专项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填补了原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无相关支持政策的空白。
《细则》明确,雅州新区、雅安国家农业园区辖区内企业,市属国有企业,2022年6月20日之后引进顶尖(A类)、杰出(B类)、领军(C类)、高端(D类)、优秀(E类)5类高层次人才(团队),将按照相关政策,一次性给予用人企业每人(团队)最高50万元的引才补助。
雅安市企业引才
专项奖励实施细则
根据《雅安市加快集聚人才创新创业十条措施》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支持对象
雅州新区、雅安国家农业园区辖区内企业,市属国有企业。
二、支持政策
(一)对2022年6月20日之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企业,人才与企业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医保和社保缴纳地均在雅安,工作满一年后,给予以下支持。
1.引进顶尖(A类)人才,一次性给予用人企业每人10万元的引才补助。
2.引进杰出(B类)人才,一次性给予用人企业每人5万元的引才补助。
3.引进领军(C类)人才,一次性给予用人企业每人2万元的引才补助。
4.引进高端(D类)人才,一次性给予用人企业每人1万元的引才补助。
5.引进优秀(E类)人才,一次性给予用人企业每人0.5万元的引才补助。
(二)对2022年6 月20 日之后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主要领衔人为本层次高层次人才,团队成员中至少3名及以上为本层次或下一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成员与企业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医保和社保缴纳地均在雅安,工作满一年后,给予以下支持。
1.引进顶尖(A类)人才团队,一次性给予用人企业每个团队50万元的引才补助。
2.引进杰出(B类)人才团队,一次性给予用人企业每个团队30万元的引才补助。
3.引进领军(C类)人才团队,一次性给予用人企业每个团队20万元的引才补助。
4.引进高端(D类)人才团队,一次性给予用人企业每个团队10万元的引才补助。
5.引进优秀(E类)人才团队,一次性给予用人企业每个团队5万元的引才补助。
三、经费来源
由受益财政列支。
四、程序
(一)涉及费用由雨城区、名山区、经开区列支的,自行确定申报程序。
(二)涉及费用从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的,按以下程序申报:
1.申报。每年6月、12月,申报企业向企业属地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初审。企业属地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复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民营经济发展局进行复审,提出建议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
4.审定。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建议名单进行审核,提出补助名单。
5.公示。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将补助名单在雅安日报公示。
6.发放。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按规定发放补助。
本细则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国资委、市民营经济发展局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编辑:魏玲
审稿:程普 唐砚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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