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23年第二期“失信大曝光”名单。本次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共有59名,失信行为包括拒不履行、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等。
本次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公布了他们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失信行为、涉及案号、未履行金额等内容,将身份信息对外公布,以此起到震慑作用,希望失信被执行人积极想办法履行。其中,本次曝光的未履行金额涉及最大的为302900元,最小金额为1517元。
据悉,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定期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给予对外公布,以此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诚信光荣,失信可耻!市中级人民法院提醒,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给个人的生活带来很多不利的影响。除了被限制高消费,无法乘坐高铁和飞机外,还会被限制出境,不能出入高消费场所等。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以予以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大家想办法积极履行义务。
雅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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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
在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后,如被执行人在期限内未履行执行通知书所确定的相关执行内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款:“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之规定,法院执行部门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
失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王茜
审稿:程普 唐砚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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