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将至,选择外出游玩的市民不少。其中不乏一部分市民会选择郊游、踏青这样亲近大自然的休闲方式。
但旅游、踏青、野炊等外出游玩人员增多,容易引发森林火灾。市民在野外游玩时,森林防火的意识不可松懈。
造成森林火灾的原因有两大因素,一个是自然因素,一个是人为因素。人为因素就是人为点火或不经意地遗留火星引起的火灾,数据显示,82.5%的森林火灾是由人为原因引起的,仅有1.3%的森林火灾是自然原因造成。
管控火源,是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手段。
市民在进入山林时候,做到“十不要”。
不要携带火种进山;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一旦身处森林火灾现场,要积极配合消防人员,规范脱险自救。
需要提醒广大市民的是,引发森林火灾,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无论是故意放火还是因为失火罪造成森林火灾的,都会受到法律处罚。根据规定:故意放火烧毁林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114条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构成失火罪的,比照刑法第115条二款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雅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鲁妮娜
编辑:邵也蘋
审稿:程普 高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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