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监委印发《雅安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具体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廉洁从政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不良风气,以示范表率作用引领全社会形成节俭之风。
据悉,此次印发的《规定》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四川省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2014年《雅安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作出的修订。《规定》共有17条,其中明确了收送高价彩礼或者聘礼,收受非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以“聚会”“聚餐”等各类名义,采取提前办、分批办、多地办等方式,将同一事由化整为零操办等8项严禁行为。
《规定》还明确,除了在职领导干部,退休3年内的领导干部仍要执行相关要求。领导干部除结婚嫁娶、悼亡发丧以外,一般不得操办生儿育女、落成开业、庆祝生日、升学庆贺、乔迁新居、庆典贺礼等其他喜庆事宜。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当秉持勤俭节约理念,带头倡导“零”彩礼、“零”礼金以及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新风尚,并事前报备、事后报告、主动接受监督。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在4个方面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了细化完善。明确具有执纪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的其他公职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对婚礼宴请人数,丧葬礼宴请人数,非近亲属(非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标准等相关标准进行了细化;对报备、报告程序进行了细化;明确操办悼亡发丧事宜可以先口头报备,事后10个工作日内如实填写《领导干部操办丧事事宜事后报告表》。
同时,《规定》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应当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应当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雅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伍悦
编辑:刘清徐
审稿:程普 高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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