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房地产有关政策期限将延长

雅安日报

2023-07-12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知称,《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政策有适用期限的,将适用期限统一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据了解,2022年1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联合出台《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从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配合做好受困房企风险处置、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等方面,明确了16条支持政策,其中两条政策规定了适用期限。


《通知》发布实施后,对保持房地产融资合理适度、推动化解房地产企业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而此次政策延期涉及两项内容: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与之保持一致;对于商业银行按照《通知》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向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发放的配套融资,在贷款期限内不下调风险分类。对债务新老划断后的承贷主体按照合格借款主体管理。对于新发放的配套融资形成不良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已尽职的,可予免责。


除上述两条政策外,其他不涉及适用期限的政策长期有效。


“延长有关政策期限将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减少金融机构对房企贷款的风险担忧,进一步改善金融机构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我市银行业内人士表示,《通知》在一定程度上将打消金融机构顾虑,进一步改变金融机构不敢贷、不愿贷等情况,鼓励金融机构向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发放配套融资,进一步改善房地产企业融资环境,稳定市场信心和预期,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地助力宏观经济持续向好。


雅安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蒋阳阳

编辑:高菲菲

审稿:程普 唐砚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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