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联动纵横协作
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雅安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特色亮点展示系列报道
编前语:
全市各族同胞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过程中,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深化创建内容,丰富创建形式,扩大参与范围,提升创建水平,大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社会氛围,为“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建设凝聚磅礴力量。
为全面展示我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即日起,本报推出雅安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特色亮点展示系列报道。
我市认真履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切实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作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建设更多团结线、幸福路”的务实举措,作为贯彻中央、省委民族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和雅安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致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构建起一套“高位推进、上下贯通、条块结合、联动有效、保障有力”的创建工作体制机制。
高位推进 上下贯通
去年7月6日,市委、市政府印发《雅安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意见》,同年7月26日,我市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大会,标志着我市示范市创建工作全面启动。
市委随即成立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市长任“双组长”,下设办公室和6个专项小组均由市委常委领衔开展,按照“14663”创建工作思路,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创建工作。
“市委认真履行民族工作主体责任,将民族团结进步纳入发展大计、年度重点和日常工作进行统筹谋划和推进。”据市委统战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雅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出台《雅安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规划(2022-2025)》和推进新时代雅安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等政策措施。
此外,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对应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门工作机构,细化创建方案,联动开展,建立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和条块结合的运行机制,将创建工作任务纵向下达各县(区),横向分解到市级部门,并明确县(区)为主体责任,部门负责指导、检查和督促。
据悉,从2011年起,市财政局每年安排350万元资金用于民族工作,另从2022年起每年安排300万元用于创建工作。市创建办落实10名专职人员承担日常工作,市级各部门落实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具体负责,各县(区)配备3至5名专职工作人员承担创建日常工作。
在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基层民族工作组织保障和力量保障的基础上,我市已逐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
常态运行 纵深推进
一次次创建推进会、一场场创建培训会,通报、研判、总结,我市建立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区)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审议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相关文件、工作方案、推荐命名等创建业务工作,提炼经验,推广宣传,让可复制的工作经验“显出来”,让创建工作“出得去”,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再出新亮点、再上新台阶。
“8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指导组,牵头负责常态化指导县(区)创建工作。”据介绍,每个组均由两名县级干部牵头,承担对县(区)命名申报材料进行检查、复核的职责。
除此之外,市创建办和市委统战部(民宗局)相互协作联系8个县(区),相关负责同志负责指导协调和督导检查工作。
目前,民族团结进步已纳入县(区)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政绩考核和巡察工作内容,形成“市领导重点督+创建办日常督+纪委监委专项督+各部门分线督”的多维督导机制,常态组织市内互观互鉴活动,总结提炼示范点建设“9有”标准,规范统一创建标尺。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接下来,我市将对标测评指标,把创建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丰富活动载体,重点抓好宣传特色亮点提炼、工作经验总结等工作,及时查漏补缺,强化推进措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全面延伸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王竑丹 雅安市融媒体中心记者:郑旸
编辑:郑从伟
审稿:程普 高菲菲
相关推荐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