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套用邻居车牌出入小区,扣分!罚款!拘留!

雅安日报

2023-10-18

现在不少小区门口都有车牌识别系统,只有登记过车牌号的车辆才能进入。然而,有些业主为了省点儿停车费,耍点儿“小聪明”,殊不知这是违法的。


日前,记者从雅安公安交警部门获悉,雨城区一男子为逃避停车费,网购假的机动车号牌叠挂在自己的车牌上,群众举报后被交警当场查获。该男子被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扣12分,拘留5日的严厉处罚。


案件回放:


为逃避停车费 套用邻居车牌


9月9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机动车套用自己的号牌并停放在自己小区的停车场内……


接报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并在举报人的指引下找到了这辆涉嫌套牌的蓝色小客车。


在对嫌疑车辆进行检查的过程中,民警很快发现了该车辆的号牌确实有“玄机”,前面悬挂车牌的位置竟重叠挂着两块车牌,露在外面的川TCY×××假号牌直接挂在川T66×××真号牌安装孔洞处。通过对原号牌川T66×××车辆进行核实,民警很快找到了涉嫌套牌的当事人蒋某。


为“套牌”买单 罚款扣分拘留


“你为什么要用别人的车牌呢?”“我没交停车费。”面对交警的质问,驾驶员蒋某神色慌张。


经了解,蒋某与举报人都是同一小区同一栋楼的业主,长期需要将机动车停放在小区地下停车场。为逃避每日的停车费,蒋某“选中”小区另一辆车身颜色相近的车辆,记录下该车的号牌后网购了一副假号牌,作为每日进出停车场时的“门禁识别专用”车牌。


面对民警的询问,蒋某辩称:“我晓得这个号牌不能上道路,我就是每天进停车场的时候挂上假号牌,过了门禁系统就取下来,出门的时候再挂上,出了停车场再取下来。”


最终,民警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蒋某套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5000元、拘留5日的处罚。


雅安交警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老话讲:“占小便宜要吃大亏。”雅安交警提醒,这种投机取巧且违法的行为真的不可取!切莫贪图便宜,以身试法。群众一旦发现这样的行为,请一定要第一时间拨打0835-2615122进行举报,也可以通过“雅安交警”微信公众号后台,提供视频、照片资料进行举报!


雅安交警  雅安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晓明

编辑:郑从伟

审稿:程普 唐砚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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