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最高一次性补助1000万元,雅安再出政策支持旅游业发展

雅安日报客户端

2023-10-31

为持续推进文化旅游强市建设,重振雅安文旅雄风,重塑雅安文旅形象,做强旅游业“主引擎”,近日,雅安市印发《雅安市做强旅游业主引擎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旅游业主引擎发展的支持政策》。


《支持政策》明确最高一次性奖励达1000万元,具体细则如下:


发展目标


到2024年,世界大熊猫文化旅游重要目的地建设成势见效,力争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在雅安举办,重振雅安文旅雄风、重塑雅安文旅形象。


到2025年,“一园一景一宿”为代表的拳头产品逐步成势,数字文旅富有成效,旅游业主引擎作用初步显现,世界大熊猫文化旅游重要目的地基本建成。


到2027年,文化旅游综合实力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旅游业成为全市现代化建设的主导产业,引领三次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基本建成文化旅游强市。


力争用五年时间,建成国家级旅游度假区2家、国家5A级旅游景区3家、五星级饭店3家;创成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1个、天府旅游名县3个,形成一批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消费集聚区;建成旅游民宿500家以上,高品质旅游民宿集群20个以上;旅游人次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游客平均停留天数2天以上,全市旅游综合收入比 2023年翻一番,文化旅游产业对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综合贡献度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支持政策


一、支持做大文旅市场主体


(一)培育文旅龙头企业。鼓励文旅企业通过上市、重组、兼并等方式扩大企业规模。对首次进入四川省文化旅游产业优秀龙头企业名单的文化旅游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


二、支持创建文旅品牌


(二)文旅集聚区创建。对新创建国家、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0万元、200万元。对新创建国家、省级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县(区)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对新创建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创建主体,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对新创建为国家、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0万元、100万元。对成功新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对新入选国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100万元;对新入选国家、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创建主体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对新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创建主体,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三)天府旅游品牌创建。对新创建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的创建主体,给予一次性奖补500万元。对新创建为天府旅游名镇、名村、名宿(旅游民宿)、名品(文创产品、旅游商品)、名导(导游、讲解员)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40万元、30万元、10万元、5万元。


(四)A级旅游景区创建。对成功新创建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0万元、200万元。每年对景区年度复核检查中综合排名前3位的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进行奖励,每家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五)旅游民宿品牌创建。对新评定为国家甲级、乙级、丙级旅游民宿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25万元、10万元。对新增旅游民宿集群的,给予县(区)政府一次性奖补30万元。


(六)旅游饭店品牌创建。对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0万元、200万元;对新创建为金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金鼎级特色文化主题旅游饭店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七)乡村旅游品牌创建。对新创建为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镇、重点村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40万元。


(八)体旅融合品牌创建。对成功创建国家、省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50万元。对成功创建国家、省级滑雪旅游度假地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200万元、50万元。鼓励发展滑雪、滑草、滑水、低空飞行、漂流、赛艇等体旅融合项目,单个项目投资额度200万元以上的,经主管部门确认后,给予符合条件的经营企业一次性奖补10万元。


(九)“金熊猫”品牌创建。每年对“金熊猫”旅游服务质量等级的各类旅游经营单位中选择得分最高的5家(项)进行奖补,奖补标准为1个五金级“金熊猫”旅游服务质量等级项目6万元、1个四金级“金熊猫”旅游服务质量等级项目3万元。


三、支持培育文旅新业态


(十)文化旅游商品开发推广。在国家、省级组织的旅游纪念品评比中获奖并批量生产和销售的商品,对开发主体予以奖补。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 6万元、5万元、4万元;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 3万元、2万元、1万元。对新创建为省级文创集市的创建主体,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建成并投运,面积达200平方米以上的专营雅安文创或旅游商品的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参加市级组织或委派展示展销活动的主体,按照省内2000元/次、省外 5000元/次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十一)研学旅行发展。对成功新创建的国家级研学旅行基地、省级研学旅行实践营地、省级研学旅行实践基地,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全年组织接待研学旅行人数排名前3位且累计 3万人次以上的研学机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全省研学旅行指导师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个人分别给予 2万元、1 万元、0.5 万元奖励。


(十二)数字文旅发展。对新投入建设和改造提升的智慧景区、线上公共文化旅游管理服务平台等数字文旅项目,投资总金额达500万元以上的,给予建设主体实际完成投资额的 10%一次性奖补,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新投入建设和改造提升的智慧文博场馆、智慧体育馆、线下数字文旅体验场景或创新服务,投资总金额达100万元以上的,给予建设主体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一次性奖补,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数字文旅项目被文化和旅游部评选为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实践案例的,给予建设主体一次性奖补 50万元,被文化和旅游厅评选为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创新实践案例的,给予建设主体一次性奖补20万元。


(十三)文化产业业态发展。对展现雅安并获得“四川省重大文艺项目扶持和精品奖补”的原创文艺作品,对具有该文艺作品版权的单位、团体和个人按获扶持奖补金额50%的比例进行奖补;对获国家(省)艺术基金等资助扶持的单位、团体和个人,按获资助扶持金额等额奖补;对获省级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四川“文华奖”的剧目类创作主体,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体现本地历史文化特色、具有较强影响的大型实景演出文旅项目,年接待超15万人次,经主管部门确认后,给予演艺企业一次性奖补50万元。对新成功申报联合国、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的,分别给予非遗保护单位一次性奖补5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四、支持加强文旅新营销


(十四)加强整合营销。鼓励县(区)争取国家、省级文旅行业主管部门来雅共同举办文旅节会活动,分别给予承办县(区)50万元、20万元的补助。对在雅举办的国家级、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省体育局与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联合主办赛事活动的承办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70万元、30万元的补助(一个赛事活动有多家承办单位的联合申报)。


(十五)新营销宣传推广。支持在雅文旅企业或网红达人建立文旅宣传新媒体矩阵开展雅安文旅宣传。在抖音、微信、小红书、B站单个平台粉丝量达到50万或全网粉丝达到500万,同时,制作并发布雅安文旅相关的作品宣传传播量达到1000万次(图文考核阅读量,视频考核播放量,需提供相关截图等证明材料),且全年排名前10名(按粉丝量×40%+传播量×60%进行排名)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十六)旅行社组织客源来雅消费。对年度内组织在雅安境内过夜游客的单个旅行社,累计组织2000 人(含)以上、5000人(含)以上、10000人(含)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元、6万元、15万元的奖补;超过10000人的,每增加 5000人,再补助10万元。对年度内组织入境过夜游客的单个旅行社,累计组织500人(含)以上、1000人(含)以上、3000人(含)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万元、2.5万元、10万元的奖补;超过3000人的,每增加1000人,再补助5万元。


(十七)强化项目包装和要素保障。对每年新列入全省文化旅游融合示范项目储备库的项目,给予市属国有企业、项目所在县(区)10万元的补助。符合招商引资、旅游公路、文旅用地、支持文旅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建设等内容,按照市上出台的雅安市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激励政策、雅安市支持服务业发展十条政策措施等执行。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2023年7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原相关激励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按本政策规定执行。


雅安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戴富丽


编辑:李君

审稿:程普 高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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