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雅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雨城执法大队、雅安市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开展执法行动,严查货车超载、疲劳驾驶等不安全、不文明交通行为,最大限度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当天13时许,一辆6轴的大货车在雨城区多营高速公路出口处,过地磅称重显示其总重为59.45吨,超载29.23%。
“货车超载,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货物装多了,制动效能会不好……你觉得超载的行为合适吗?”交警在现场教育该名驾驶员,为其上安全课,要求其按照规定拉载货物,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超载容易引起交通事故,是对自己和其他交通参与者安全的不负责。”该名货车司机表示,在交警的教育下,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要按照标准装载,不超载。随后,货车司机到卸货场将超载的货物卸载下来,继续上路行驶。
执法行动中,雅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雨城执法大队还为过往司机发放《致全市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和驾驶员朋友的一封信》,呼吁驾驶员守法、安全出行。
“要注意把货箱装载的绳子绑好,不要疲劳驾驶。”交警在现场依法严查超载等违法行为,并叮嘱驾驶员安全驾驶,城管执法人员则在现场检查货车是否存在抛洒滴漏情况,共筑交通安全防线。
“本次行动结合了安雅·百日安全攻坚行动、雨城区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及抛洒滴漏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雅安市公安交管部门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副大队长陈华介绍,日常工作中,直属三大队联合交通运输、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多部门在重要路段、重要路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大货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超载、超限、疲劳驾驶,货车改装、改型以及抛洒滴漏等不安全、不文明的交通违法行为。
陈华表示,这些不安全且违法的交通行为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他呼吁各位货车驾驶员安全出行,文明出行,规范驾驶。
下一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将加大对这些违法交通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货运运输企业和源头企业履行“三管三必须”的安全生产责任,为雅安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的交通环境。
雅安交警提醒,安全无小事,切勿超限超载,遵规守法、平安行车才是美好生活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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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上述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雅安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晓明
编辑:刘清徐
审稿:程普 唐砚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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