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民心 办实事|政府“掏腰包” 为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

雅安日报客户端

2022-02-16

为持续做好困难群体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切实减轻困难群体参保缴费负担,2012年7月,芦山县启动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工作。截至目前,已累计为全县1.85万名困难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政府累计投入代缴资金达185万余元。



社会保障扶贫,一头连着党委政府,一头连着困难群众。十年来,芦山县人社局一直高度重视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工作。为了提高政策知晓度,工作人员多次到困难群众家中面对面讲解政策,发放宣传单,一对一做好服务,打消群众的参保顾虑,提高参保积极性。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努力使代缴困难群体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分别是16-59周岁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等五类困难人群可以享受政府代缴养老保险政策,政府按最低标准100元一年为他们代缴养老保险费,在他们年满60岁后,就可以享受每个月至少130元的养老金。”芦山县人社局居保中心副主任汤治华说。


  

家住芦阳街道汉嘉社区的任国文,在“4·20”芦山强烈地震中双腿受伤致二级重残,后被政府纳入低保保障。自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该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在系统筛查中发现任国文没有参加养老保险,便主动来到他的家中为他办理了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为他代缴养老保险费100元。去年,年满60的任国文已经开始领取每个月约130元的养老金。

  

“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给我们买养老保险,给我们减轻了负担,还能每个月领取一定的养老保险资金。”任国文说。

  

龙门镇青龙场村的张艳因天生残疾被评定为二级重残,纳入低保范围。从2012年开始张艳就享受到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用她的话来说,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好政策让他们一家人不仅感受到了党委政府的温暖,也牢牢守住了他们的幸福底线。


  

为落实好政策,自2012年起,芦山县人社局按照“应保尽保、应享尽享、不漏一人”原则,对全县困难群体进行摸排,逐一排查核实,确保符合政府代缴政策的全部纳入代缴范围,并及时为这部分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向政府递交资金申请报告,确保按时间节点将政府补贴资金全部到位并计入个人账户。

  

“下一步,将继续摸清全县符合代缴条件的困难人员底数,确保每一个符合代缴的困难人员都能享受到惠民政策。”汤治华说。

  

政府“掏腰包”,群众得实惠,这项政策不仅进一步减轻了困难群众参保续保的经济负担,也提高了他们的保障水平,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和欢迎。

  

聂蓉 雅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郑雨莎


编辑:卫葳

审稿:程普 高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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