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区法院:“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打造“枫桥经验”新名片

雅安日报

2022-03-09

近日,名山区法院百丈法庭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成功调处两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2019年9月,廖某、韩某等5人在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务工。廖某驾驶韩某的机动车在务工途中坠入金沙江,造成车上胡某、张某、韩某、杨某4名工友及车辆至今下落不明。经交警部门认定,廖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车上4名工友无责任。2022年2月,胡某、张某家属就该起事故向名山区法院提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请求驾驶车辆的廖某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182万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当事人均为同一乡镇村民,且具有亲属关系,适宜发动“熟人”力量解决纠纷。承办法官遂积极依托乡镇、村、村民小组三级调解体系,联系村组长、镇司法所,组织多方多轮耐心劝解,最终廖某同意支付赔偿金,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同时,为确保调解协议有效履行,案件当场导入申请司法确认程序,确认廖某与胡某、张某家属在人民调解组织处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近年来,名山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起法官+派出所民警+调解员+网格员的多元联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全面掌握矛盾纠纷的动态情况;强化诉调对接机制,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打造便民调解通道,最大限度地把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李默然 雅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晓明


编辑:高菲菲

审稿:程普 唐砚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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