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全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市委印发《关于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雅安日报

2022-08-16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市委印发《关于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巡察工作要实现政治巡察具体化、责任传导一体化、组织实施协同化、保障体系高效化的目标,部署了推进上下联动、贯通协同、成果运用、自身建设高质量四个方面的12项具体任务。


《意见》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系统高效推进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全力构建“清廉雅安·巡察护航”监督平台,持续巩固发展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为加快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提供坚强保障。


《意见》要求,要实现政治巡察具体化。切实将巡察职能责任和政治定位落实到具体的监督内容、统一的监督标准上,确保巡察工作的权威性、震慑力。要实现责任传导一体化。着力构建“责任落实以上促下、层层压实,工作推进上下一体、同向发力,问题整改同题共答、难题共解,力量保障统筹调配、专兼结合”的工作格局。要实现组织实施协同化。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充分发挥巡察系统作用和组织优势,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要实现保障体系高效化。切实加强市、县(区)党委巡察机构和巡察队伍建设,推进巡察规范化建设,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


《意见》要求,要推进上下联动高质量。统筹谋划市县巡察任务、统筹组织实施巡察工作、统筹对村(社区)延伸巡察、统筹指导督导。要推进贯通协同高质量。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完善贯通协同机制。要推进成果运用高质量。压实整改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注重标本兼治。要推进自身建设高质量。加强巡察机构队伍建设、巡察制度建设、巡察信息化建设。


《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保障。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市、县(区)党委要把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责任。市、县(区)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完善工作机制,明确领导小组成员职能分工,抓好工作落实。落实巡察办和巡察组工作责任。市、县(区)党委巡察办要认真履行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职责。巡察组要认真落实工作规则,敢于善于斗争,忠诚履职尽责。落实部门(单位)支持配合责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巡察监督,在职权范围内为巡察机构提供支持。


雅安市委巡察办 雅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伍悦


编辑:刘清徐

审稿:程普 高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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