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石棉县法院获悉,为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严厉打击失信行为,6月27日,石棉县法院开展集中拘留专项执行行动,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执行,以实际行动将申请执行人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人大代表(右)全程见证石棉县法院执行工作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聚焦涉小标的、涉民生等案件,共对42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查找,依法拘传失信被执行人21人,预拘留5人,实际拘留3人,罚款1人,执行完毕4人4案,达成和解协议6人6案,执行到位金额126.28万元。
镜头1:
迫于司法拘留
当场履行2万元并达成和解
陈某、黄某等人与王某劳务合同纠纷案,在执行过程中,王某长期以在外务工无法回来为由躲避执行,后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将其拘传至法院。
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惩戒措施。王某迫于司法拘留压力,当场履行债务2万元,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镜头2:
拒不配合执行将被司法拘留
最终达成和解
方某与陈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陈某,陈某的态度都极其嚣张。
因多次查找陈某未果,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执行法官在陈某家中找到其家属,经对其家属进行释法明理,并告知陈某如果拒不配合执行,可能面临司法拘留后,其家属主动联系陈某,后陈某与方某达成和解协议。
镜头3:
逃避执行
将被司法拘留15日
郑某、李某与沈某买卖合同纠纷两案,执行法官多次电话通知沈某到法院,沈某拒不配合执行工作,试图以“拖字诀”来逃避执行。
经执行法官严厉训诫后,沈某终于来到法院,依法对其手机进行搜查发现,沈某为逃避执行用他人信息注册微信走账。承办法官当场督促其履行义务无果后,决定对沈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惩戒措施。次日,沈某主动联系其家属代偿全部执行款。
诚信是立足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线。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被执行人的责任和义务,倘若失信被执行人以各种方式逃避执行、抗拒执行,将会成为法院重点打击的对象。
石棉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和惩戒力度,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和见证执行,严厉打击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
毛小芳 雅安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晓明
编辑:高菲菲
审稿:程普 唐砚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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