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快构建“1+4”现代工业体系——市经信局服务企业政策摘要汇编

雅安日报

2022-05-24

近年来,市经信局作为企业“娘家人”,不断从制度上、体制上创新,努力实现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便于市经信局和广大企业“无障碍、零距离、强沟通”的联系与交流,特将政策措施进行了梳理,让企业家全面了解政策导向,充分把握政策红利。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追赶发展

  

为认真贯彻《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川委发〔2020〕13号),推动全市制造业高质量追赶发展,加快构建“1+4”现代工业体系,为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提供有力支撑。


(一)强力推进招商引资


【政策内容】

  

用好用活《雅安市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激励政策(试行)》(雅府发〔2019〕14号),围绕产业链招商,大力推进精准招商,着力在现代纺织、锂电新材料、汽车(新能源)及零部件、先进有色金属材料、矿物功能材料、新型建材等领域招引一批优势产业项目,对新引进的制造业项目开工后12个月内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亿元(世界500强企业不低于5000万元)的,由受益财政按不高于项目开工12个月内固定资产投入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世界500强企业投资的工业项目按1‰-2‰给予一次性奖励。重大项目可“一事一议”给予专项扶持。

  

【执行期限】

  

自2021年4月4日起施行

  

【政策依据】

  

《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追赶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委发〔2021〕6号)

  

(二)强化骨干支柱企业培育

  

【政策内容】

  

支持制造业优势企业壮大主业,着力培育规模优势明显、质量效益显著、创新能力强的行业领军企业,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管理团队10万元、2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奖励。实施中小企业“育苗壮干”梯度培育计划,对首次认定的行业“小巨人”企业和高成长型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执行期限】

  

自2021年4月4日

  

【政策依据】

  

《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追赶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委发〔2021〕6号)

  

(三)推动小微企业集聚发展

  

【政策内容】

  

鼓励和支持大众创新创业,强化创新创业特色载体建设,推动一批小微企业入园发展。强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各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推动小微企业加快成长,对首次“小升规”的工业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激励,对新建入规的工业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激励。

  

【执行期限】

  

自2021年4月4日起施行

  

【政策依据】

  

《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追赶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委发〔2021〕6号)

  

(四)培育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政策内容】

  

培育数据存储、数据计算、数据应用、数据交易、数智制造、数据人才培训六条产业链,创建国家大数据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拓展应用场景,重点布局游戏动漫影视渲染、5G+边缘计算、区块链、信创示范、智慧应急等应用,构建“雅安存储计算、成渝应用交易、全国运用推广”的大数据应用发展模式。对地方经济新增贡献总额每上一个1000万元台阶的在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大数据企业,给予1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企业当年对地方经济新增贡献总额每增加100万元,给予1万元项目经费支持。

  

【执行期限】

  

自2021年4月4日起施行

  

【政策依据】

  

《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追赶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委发〔2021〕6号)

  

(五)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赋能

  

【政策内容】

  

鼓励互联网、大数据企业与制造业企业跨界融合,对制造业企业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项目,经认定,按照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对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专项支持。引导全市工业企业“上云”,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采集并对接用户个性化需求,促进供给与需求精准匹配。

  

【执行期限】

  

自2021年4月4日起施行

  

【政策依据】

  

《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追赶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委发〔2021〕6号)

  

(六)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政策内容】

  

持续实施“百企技改”工程,以钢铁及铁合金、石材、纺织、汽车及零部件等领域为重点,每年组织实施100个工业技改项目,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对制造业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资金奖补。鼓励企业搭建创新平台,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企业技术中心以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和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运行良好的市级技术中心经评价后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

  

【执行期限】

  

自2021年4月4日起施行

  

【政策依据】

  

《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追赶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委发〔2021〕6号)

  

(七)培育“雅安造”品牌

  

【政策内容】

  

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制造业企业争创国家、省级质量奖,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5万元;对首次获得四川省天府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

  

【执行期限】

  

自2021年4月4日起施行

  

【政策依据】

  

《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追赶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委发〔2021〕6号)

  

(八)优化电力、天然气和土地保障

  

【政策内容】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落实直购电、富余电量、低谷弃水、电能替代等市场化交易政策,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保持雅安电价“洼地”优势。做好雅安境内天然气勘探开发协调服务,争取在雅安布置更多勘探钻井,保障雅安未来发展的天然气供给。加快天然气市场整合,建立统一、有序、规范、稳定的天然气交易市场。原则上每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工业用地面积不低于出让总规模的30%。

  

【执行期限】

  

自2021年4月4日起施行

  

【政策依据】

  

《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追赶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委发〔2021〕6号)

  

(九)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政策内容】

  

鼓励和支持园区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对符合要求的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进行奖补,并向上争取项目扶持资金。对符合我市重点发展方向的制造业企业,减半收取入驻前三年标准厂房租金和管理费用,对当年入驻并且年销售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的免收当年租金和管理费用。加强园区道路、供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等设施建设,加快商业、住宅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执行期限】

  

自2021年4月4日起施行

  

【政策依据】

  

《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追赶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委发〔2021〕6号)

  

(十)加强产业链供应链金融体系建设

  

【政策内容】

 

 创新政银合作模式,围绕“1+4”现代工业体系创新专项金融服务,拓宽融资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企业和项目的资金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围绕产业链创新金融链,推广以核心企业带动为特点的应收账款融资。探索设立雅安市工业发展投资基金,加大对制造业发展支持。大力引导金融机构对制造业发展重点领域企业予以信贷优先支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优势,放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盈利考核,适当提高风险容忍度,进一步降低融资担保收费标准,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优质担保增信服务。

  

【执行期限】

  

自2021年4月4日起施行

  

【政策依据】

  

《中共雅安市委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追赶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委发〔2021〕6号)


推进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围绕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总体目标,聚焦“三城三示范”建设要求,准确把握将清洁能源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的着力方向,加快龙头企业培育和重大项目引进,全力将锂电产业培育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效益突出、集群发展”的绿色低碳优势产业。

  

(一)大力推进项目建设

  

【政策内容】

  

鼓励企业搭建创新平台,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企业技术中心以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和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运行良好的市级技术中心经评价后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

  

【执行期限】

 

自2021年4月8日起施行

  

【政策依据】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府发〔2022〕9号)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政策内容】

  

安排市级工业发展资金,对首次“小升规”的锂电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激励,对新建入规的锂电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激励,对入规当年工业产值超亿元锂电企业追加5万元一次性激励。对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锂电企业,分别给予管理团队10万元、2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奖励。

  

【执行期限】

  

自2021年4月8日起施行

  

【政策依据】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府发〔2022〕9号)

  

(三)支持企业技改扩能

  

【政策内容】

  

支持锂电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加快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促进企业上档升级。安排市级工业发展资金,对锂电企业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资金奖补。

  

【执行期限】

  

自2021年4月8日起施行

  

【政策依据】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府发〔2022〕9号)

  

(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政策内容】

  

鼓励锂电企业搭建创新平台,安排市级工业发展资金等产业发展资金,对企业创建的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经认定正常运行的,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对运行良好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经评价后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

  

【执行期限】

  

自2021年4月8日起施行

  

【政策依据】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府发〔2022〕9号)

  

(五)加强园区载体建设

  

【政策内容】

  

安排市级工业发展资金,对成功申报成为省级化工园区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锂电特色产业园建设,对园区内两层及以上标准厂房,按照每平方米1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锂电特色产业园创建为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创建为全省“5+1”特色产业园区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执行期限】

  

自2021年4月8日起施行

  

【政策依据】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府发〔2022〕9号)

  

(六)鼓励企业数字化赋能

  

【政策内容】

 

鼓励锂电企业与互联网、大数据企业跨界融合发展,对锂电企业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项目,经认定,由受益财政按照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5%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执行期限】

  

自2021年4月8日起施行

  

【政策依据】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府发〔2022〕9号)

  

(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政策内容】

  

支持锂电企业通过股权、债权、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锂电产业重点项目信贷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简化贷款流程,扩大授信额度,更好支持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优势,积极为锂电企业融资提供优质担保增信服务。

  

【执行期限】

  

自2021年4月8日起施行

  

【政策依据】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雅府发〔2022〕9号)


编辑:卫葳

审稿:程普 高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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