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汉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九襄中队警力在宜东镇宜交路巡逻时,查获沙玛某某驾驶小轿车超员。经查实,该车核载6人实载7人。汉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该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超员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并立即要求其超员人员转运。
这一超员情况并不是个例。日前,记者从雅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近期,汉源县正值花椒采摘季节,往返于产区的务工人员流动频繁,出行增多。针对农产农忙季客车超员、货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易发的规律,本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雅安公安交警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 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集中警力组织开展专项集中整治。7月以来,全市共查获小客车超员交通违法行为82起,其中,汉源交警查获小客车超员交通违法行为46起。
超员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超员会加重车身,增加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使得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同时,机动车因负荷过重易引发爆胎、失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会增加逃生和抢救的难度。
“顺路,挤一挤就到了”“都是亲戚、老乡”“省钱”……小客车超员,很多司机乘客的借口无外乎这些。“只超了一个”“就多了一个娃娃”……在面临交警处罚的时候,大多数司机乘客也会这样辩解。依据我国法律,机动车载人的核定人数是指广义上的自然人,包括已出生婴儿、未成年儿童,超出一人(包括婴儿、儿童)都视为超员。
雅安交警提醒:每辆车都有规定核载人数,超一人,险十分。无论什么理由乘坐超员车辆,都是拿安全当儿戏。雅安公安交警将继续严查车辆超员、超载等危险行为。为了自己和乘车人员安全,驾驶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照车辆核载人数载人,乘客要拒绝乘坐超员车辆。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大管控力度,从严查处超员超载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雅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晓明
编辑:刘清徐
审稿:程普 高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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