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11月,天全县土改工作队队员丈量分配土地
这张照片为20世纪50年代天全县开展土地改革工作的老照片。
1950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实施。土地改革法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1950年9月,天全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天全县人民政府“为减轻封建剥削,改善人民生活,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为土地改革作好准备,在全县进行减租、减息、退押工作”的报告》。1951年4月,天全县土地改革委员会成立,在地方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抽调干部组成工作队。土改工作队队员深入群众,访贫问苦,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宣传土地改革政策,发动群众积极参加土地改革运动。
目前,该档案馆藏于天全县档案馆。
刘强/文
编辑:刘清徐
审稿:程普 高菲菲
相关推荐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