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教育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National Security Education Day)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中华⼈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章第⼆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和领⼟完整、⼈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 国家安全共包括16个⽅⾯的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国⼟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络安全、⽣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 《国家安全法》第七⼗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1)⼀些可疑⼈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2)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3)⼀些境外组织和⼈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员要⽴即报告。 (4)⼀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利⽤⼀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即报告。 一、有利于贯彻落实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2014年4月15日,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了“总体国家安全观”,这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维护国家安全的根本方针政策。 二、有利于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国家安全法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指导思想,规定了一系列不同于传统国家安全观的国家安全制度,将国家安全的内涵扩展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领域,突出强调了维护国家安全不仅仅是专门机关的任务,而是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义务和职责。 三、有利于增强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活动。国家安全法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集中地向社会公众传播国家安全方面的知识,便于在短时间内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让更多的社会公众接触和了解到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识,特别是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的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其中最重要的实践意义,就是要动员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中来。维护国家安全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也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价值。只有人人参与,人人负责,国家安全才能真正获得巨大的人民性基础,也才能有坚实的制度保障。 我们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国家安全,关乎你我,我们有必要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不只是关乎自己的人身安全也要为我们深爱的国家安全着想,因此我们要做一个心系祖国的中国人。
编辑:刘清徐
审稿:程普 唐砚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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