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一家未按时报送2021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施行以来,雨城区开出的首张逾期未年报“罚单”。
当日,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通过询问经营者发现该个体户存在未按时年报情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发现该个体户于2022年7月因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对该个体户作出200元罚款的当场行政处罚。
2021年8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新规对未按照规定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设定处罚,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的有效举措,是信用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的体现,切实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在此,雨城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场主体,每年1—6月及时提交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是每位经营者的义务,有助于累积自身信用、强化主体责任;逾期年报容易造成在办理银行业务、抖音入驻、招投标等处处受限的局面,年报要趁早,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需及时前往雨城区市场监管局进行移出处理。
雅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石雨川
编辑:刘清徐
审稿:程普 高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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